项目名称 2017-2018年社保中心生产值班车服务
项目编号 2016-0167668-XJYT-0013125
一. 招标条件
本服务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
二. 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为保证2017-2018年生产经营顺利进行,需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克拉玛依市及周边地区选定车辆服务单位,为公司提供车辆值班服务,对此进行邀请招标。此项目预计需车辆13辆,无标段。 具体需求见下表: 车型 排量 需求车数(辆) 小卧车 2.0-2.5L 10 越野车 4.0L-4.5L 2 面包车 2.3-4.0L 1 2、招标范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克拉玛依市地区车辆服务单位。 3、服务期限:2017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 4、具体情况见编号为xysb2016-06的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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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⑴ 独立法人资格,能够独立开展经营行为,无违法违纪记录,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并具备承担相关民事责任的资格和能力;且注册资本金在一千万元及以上。 ⑵ 具有有效期内的新疆油田公司健康安全与环境(HSE)准入证,准许范围要求具有油田货车运输值班服务,具有在有效期内的新疆油田市场准入证资质,近两年无重大安全事故,信誉良好,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⑶ 车辆设备技术状况良好,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行业标准和《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暂行规定》,具有专业的技术管理队伍,能提供具备有效的机动车驾驶证的驾驶员,驾驶员所驾车型满足准驾车型的要求。有约束并管理驾驶员的制度和措施。 ⑷ 所有生产值班车辆的产权归本企业所有,所有车辆必须为一手注册,不允许挂靠车辆。车辆购买年限不大于八年。 ⑸ 公司财产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破坏或其他关、停、并、转状态。 ⑹ 有雇主责任险、车辆权属证明、车辆保险。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发售开始时间:2016年11月26日 10时00分00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