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塔里木油田塔西南公司真空加热炉三次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2016-0167403-TLMYT-0010373
一. 招标条件
本物资采购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
二. 概况与招标范围
1.种类及规模:真空加热炉(抗硫)1台、真空加热炉(不抗硫)1台、
2.使用功能:塔西南公司油气开发部(西河甫柯克亚作业区)
3.技术标准:符合技术规格书要求
4.质量要求:符合技术规格书要求
5.服务:负责设备指导安装及调试、验收、用户使用人员的培训等
6.项目进展情况:资金计划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1、(1)投标人应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真空加热炉中标甲级供应商。 (2)投标人须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企业,具有本次招标物资的生产经营范围;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真空加热炉的生产商应具有压力容器D2级以上(含D2)或锅炉C级以上(含C级)制造资质。具有国家认证机构颁发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4)供货商提供的设备应在类似工程经过现场验证,是制造厂标准、技术先进的成熟产品,并且有同类型规格产品在本规格书所提供的环境条件下成功运行三年以上的经历。业绩台数不少于10台类似设备,业绩时间为2012年1月1日-2015年12月30日。有效业绩证明文件包括:有效销售合同或订单、销售发票复印件(可隐去价格)、使用单位出具的业绩评价报告(需能够证明上述业绩且加盖使用单位公章)。有效证明文件的内容至少应包括:货物品种、规格、数量、用户名称、销售时间、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发售开始时间:2016年11月24日 10时00分00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