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项目为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广东有限公司湛江分公司集中采购,采购人为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广东有限公司湛江分公司。项目资金由采购人自筹,并已落实。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询价,具有供货能力的生产商或供应商均可前来报名。
一、采购货物的名称、数量及主要技术参数
设备名称 推荐品牌 规格/功能说明 采购数量 不含税上限金额 含税上限金额
(台) (万元) (万元)
SIM卡粉碎设备 德国EBA 5141S 碎纸方式:条状 1 4 4.68
碎纸效果:6mm
碎纸能力:50-55张
碎纸宽度:405mm
碎纸速度:9米/分
碎纸箱容积:225升
包段 产品名称 产品单位 需求数量
包1 办公用品(一采外) 套 46800.00
二、资格要求
2.1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金为人民币50万元或以上,至应答截止时间成立时间不少于两年。对于已按商事登记改革要求更换新版营业执照的,应提供商事主体信息最新查询结果(显示经营范围、注册资本等信息)的截屏打印件(加盖公章);属于其他组织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必依法提供身份证明材料。
2.2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供应商必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已按“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更换新版营业执照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须提供由工商部门颁发的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及国家税务局出具的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未完成“三证合一”的,供应商需提供国税登记证副本前两页复印件,地税登记证复印件(若有);如供应商国税登记证副本未加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相关戳印的,要求提供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如无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可提供税务登记部门网站查询截图(同时附查询网址)。
2.3纳税凭证:请提供以下证明资料(三种满足其一即可):1) 提供由国家税务机关开具的企业在2015年期间至少1个月的纳税凭证(加盖税务机关公章的纳税流水证明);2) 提供由国家税务机关开具的企业完税证明2015年期间至少1个月;3) 非纳税企业,提供由税务机关开具的“免税凭证”。
2.4供应商须有允许经营或销售符合本采购项目要求的采购品的资质,及提供相关经营许可证或卫生合格证明等文件。
2.5信誉要求:2012年至今投标方没有被司法部门或行业管理部门查处以非法手段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和出现重大质量问题的;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企业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
2.6联合体: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三、获取询价文件
3.1 询价文件售卖时间为2016年11月21日12时00分至2016年11月24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