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长庆油田分公司油气工艺研究院,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受招标人委托,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邀请符合要求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参加投标。
水平段长500m~1000m,开展
2.4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 不 接受联合体投标。
3.2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人具备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开户许可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已办理三证合一的企业需提供有效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3.3注册资金在400万元及以上(其他组织不受此限制)人民币;
3.4投标人应具备的资质
(1)投标人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资格,经营范围须包括与本项目相关的内容。
(2)投标人拟派项目人员要求本科及以上学历人员不少于5人,须是本单位在岗职工,提供相关证明。
(3)投标人2015年财务状况良好,无破产或资不抵债状况。
(4)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需提供检察-院出具的有效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简称“告知函”)。要求投标单位递交投标文件正本中必须附“告知函”清晰的扫描件,若“告知函”二维码不能被识别,其投标文件将会被拒绝;不接受单独递交的“告知函”,需装订在投标文件相应位置。
购买时间:请于2016年 11月 21日至2016年 11 月25 日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