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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道111线尼尔基至腾克段公路工程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6-11-22  浏览次数:2
核心提示:项目编号:2016- GC07111. 招标条件国道111线尼尔基至腾克段公路(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关于

 项目编号:2016- GC0711

1. 招标条件
国道111线尼尔基至腾克段公路(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关于国道111线尼尔基至腾克段公路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内发改基础字﹝2015﹞152号文件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文件已由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厅以《关于国道111线尼尔基至腾克段公路两阶段施工图设计的批复》内交发﹝2016﹞687号文件批复。项目业主为国道111线尼尔基至腾克公路建设项目管理办公室,建设资金来自国家补助、自治区及地方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监理进行国内竞争性公开招标。招标人为国道111线尼尔基至腾克公路建设项目管理办公室。诚邀具备相应资格条件的监理单位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国道111线尼尔基至腾克段公路呈南北走向,起点接在建国道111线那吉屯至尼尔公路与尼尔基西外环路交叉处,经双龙泉村、达斡尔民族园、登特科村、阿彦浅村,终点止于腾克镇西北侧,顺接拟在建国道111线腾克至甘河农场段公路起点,路线全长56.596公里,另设尼尔基连接线1.489公里,达斡尔民族园连接线1.576公里。
主线及尼尔基连接线采用双向四车道一级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100公里/小时,路基宽26米;达斡尔民族园连接线采用二级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80公里/小时,路基宽12米.全线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桥梁设计荷载等级采用公路-Ⅰ级。
全线设大桥1座、中桥16座、收费站、养护工区各1处(同址合建)。
2.2 计划工期:
本工程计划工期36个月,计划施工开工日期:2016年12月1日。总监办服务期61个月(含1个月的资料归档期);驻地办服务期60个月。
2.3 标段划分及招标范围:
本工程设置二级监理机构。设置总监理工程师办公室1个,招标范围为路基、路面、桥涵、排水及防护、交叉工程、交通安全设施、机电工程、绿化、房建等附属工程、环保及安全生产等的施工监理;设置驻地监理工程师办公室2个,招标范围为路基、路面、桥涵、排水及防护、交叉工程、交通安全设施、房建等附属工程、环保及安全生产等的施工监理。
施工监理标段划分情况见下表
施工总承包标段 监理标段 起点桩号 路线长度(Km) 服务内容
总监办 驻地办
NTZCB NTZJ NTZD-1 K1657+000-K1685+000
(含尼尔基连接线1.489公里,达斡尔民族园连接线1.576公里) 28.0
(3.065) 路基、路面、桥涵、排水及防护、交叉工程、全线交通安全设施等附属工程、环保及安全生产等的施工监理
NTZD-2 K1685+000-K1713+505.776 28.506 路基、路面、桥涵、排水及防护、交叉工程、房建等附属工程、环保及安全生产等的施工监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并具备以下资格:
3.1.1 总监标段
(1)同时具备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甲级监理资质和公路工程专业机电工程专项监理资质;
(2)总监标段要求投标人近5年内(2011年11月1日至今,以交工验收时间为准):a.至少独立承担过2项(含2项)以上且累计长度不少于50km的一级及以上公路总监办监理任务,每个项目监理内容必须包含路基、路面、桥涵工程,且完成过房建、交通安全设施的监理任务,且通过交工验收;b. 至少独立承担过2项(含2项)以上且累计长度不少于50km的一级及以上公路机电工程监理任务;
(3)自有省级及以上交通质量监督机构颁发的资质等级为公路工程综合类乙级或以上级别试验检测机构,且该试验检测机构在“交通运输部工程质量监督局”网上“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管理信息系统”中“试验检测机构查询”查询属实;
3.1.2.驻地监理标段
(1)具备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甲级监理资质;
(2)自有省级及以上交通质量监督机构颁发的资质等级为公路工程综合类乙级或以上级别试验检测机构,且该试验检测机构在“交通运输部工程质量监督局”网上“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管理信息系统”中“试验检测机构查询”查询属实;
3.2 本工程总监标段 接受 联合体投标,但联合体总数量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条件:
(1)具备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甲级监理资质和公路工程专业机电工程专项监理资质;(其中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具备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甲级监理资质单位)
(2)近5年内(2011年11月1日至今,以交工验收时间为准)
联系人:李工
电话:010-88623455
手机: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传真:010-886234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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