额尔古纳市俄罗斯族帮扶2014年防洪工程(恩和段)
项目编号:2016-GC0714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额尔古纳市俄罗斯族帮扶2014年防洪工程(恩和段)已由内蒙-古自治区水利厅文件 以内水建【2015】179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额尔古纳市防洪工程建设管理处,建设资金来自自治区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额尔古纳市恩和乡。
2.2建设规模:恩和乡新建堤防工程2处,总长度3.855公里,其中哈乌尔河左岸1.367公里,嘎拉弯沟右岸2.488公里,哈乌尔河段修建提防排水涵闸工程2座,河道疏浚工程0.1公里(具体建设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2.3标段划分:本次施工招标共一个标段。
2.4施工计划工期:240日历天。
2.5招标范围:恩和乡新建堤防工程2处,总长度3.855公里,其中哈乌尔河左岸1.367公里,嘎拉弯沟右岸2.488公里,哈乌尔河段修建提防排水涵闸工程2座,河道疏浚工程0.1公里(具体建设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2.6招标控制价:13,096,100.00元。
2.7工程质量: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及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3开标及资格后审时必须携带以下材料原件及电子版扫描件:企业营业执照、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以上三证或为“三证合一”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投标保证金;企业法定代表人代表资格证书或证明书(附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投标人必须在呼伦贝尔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益网首页资料下载栏目中查找下载);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建造师资格证、注册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五大员证(施工员、质检员、资料员、材料员、安全员,其中安全员需具备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企业信誉业绩资料(信誉业绩只作为评标得分依据,不作为资格审查标准), 提供投标企业在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办理的行贿犯罪查询结果告知函。提供必须能被身份证识别器识别的有效身份证。投标人提供电子版扫描件与原件一致。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 12 月 15 日 9 时 30 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