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中国石化长城能源化工(宁夏)有限公司委托,对热电运行部 所需CEMS烟气在线分析系统进行公开招标。今发布公告,请符合条件的投标人报名参加。
1.招标编号: WZ20161215-3809-2205-B1
2.项目内容:热电运行部
项目概况:项目已通过审批,资金已落实。
3.招标物资名称、数量:
序号 物资 数量 计量单位
1 CEMS烟气在线分析系统\隔爆+吹扫防爆 预处理系统+清洗系统 2.0 套
4.交货期和地点:2017年01月31日,宁夏灵武市宁东镇煤化工园区C区中国石化长城能源化工(宁夏)有限公司库房
5.投标人的基本资格要求:
5.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和履行合同的能力,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齐全的法人或三证齐全的其他组织。
5.2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近三年参加的其他采购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
5.3具有所需物资供应能力及质量控制措施,近三年提供的产品在使用过程中未发生重大质量问题。
5.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财务状况和市场行为良好。没有处于被有权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取消投标资格以及财产被接管、冻结或进入破产程序等。
5.5没有处于因违约等原因被中国石化停用交易资格的状态。
6.其他主要资格要求:
6.1 投标方保证所供系统在相应工程或相似条件下有三座电站及以上运行并超过三年(提供业绩表,明确参数、用户单位、联系方式等相关信息和有效合同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不使用实验性产品。
6.2 投标方承诺产品符合使用所在地方环保部门验收要求的产品,并负责系统通过使用地环保部门的验收以及负责承担相应发生费用。没有承诺的予以否决。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详细要求具体见招标文件。
9.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申请,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10.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11.评标方法:综合评标法。
12.招标文件费用:招标文件费用1000元人民币,采用网上支付的方式购买,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13.招标文件售卖时间:2016年11月21日09时至2016年11月28日12:00时(北京时间,下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