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昭通市2013保障房民用燃气工程已开展前期工作,招标人为昭通市丰顺城市管道燃气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昭通市2013保障房民用燃气工程进行公开招标,对本项目感兴趣的投标人可以就本项目进行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昭通市2013保障房民用燃气工程。
2.2建设地点:云南省昭通市昭阳区。
2.3建设规模和招标内容:本工程设计图纸范围内的内容,总户数约11500户。
2.4招标控制价:按每户包干价的方式计取工程费,每户包干控制价不超过2400元/户。
2.5资金来源:自筹。
2.6工期:210日历天。
2.7质量要求:达到行业规范、标准要求,一次性验收合格。
2.8安全要求: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满足工程规模要求的燃气工程专项施工资质,具有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压力管道级别GB1、GC2),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云南省省外企业提供入滇备案证原件或入滇登记证复印件。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状态;
3.2投标应具有人近三年1万户以上规模的住宅小区管道燃气工程施工业绩和经验;(合同、中标通知书原件或由业主方提供的业绩表)
3.3拟投入的项目负责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并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具有工程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特种作业人员须具备特种设备作业资格证书(电焊工及PE焊工);
3.4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报名人应是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报名时须携带以下证件资料的原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负责人的注册执业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和身份证。
4、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5、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11月21日至2016年11月2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