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浙江华云清洁能源有限公司2017年三大车维修服务采购项目(项目编号:PHFW1611184)经浙江华云电力实业集团公司核准同意,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本次招标的投标资格审查采用后审方式,招标人为浙江华云清洁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邀请有兴趣的并具备合格投标人资格的法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就浙江华云清洁能源有限公司2017年三大车维修服务采购项目公开招标的服务提交密封的有竞争性的投标文件。
2. 招标范围(具体以招标文件为准):
项目名称 标包 服务名称 主要工作内容 框架协议金额(万元) 服务时间 框架协议期限 服务地点
浙江华云清洁能源有限公司2017年三大车维修服务采购项目 1 三大车维修服务 对所委托的车辆进行维修维护 700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 框架协议生效后至2018年12月31日 买方指定地点
3.投标人资质要求:
通用资质要求:
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须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如期交付验收等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
2.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用。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财务状况良好,具有签订合同的资格与履行合同的能力;
3.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投标人有能力按合同规定提供相关技术服务,并具备完善的售后服务能力;
5.未被认定有拖欠劳务工资行为、不正当竞争行为、欺诈行为、商业贿赂等腐败行为,未被列入国家电网公司系统禁止业务往来的承包商、供应商名单;
6.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专用资质要求:
1. 投标人应具备杭州市二类汽车维修资质企业资质。
2. 投标人近三年内具有类似产品的销售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复印件或者合同复印件或其他证明材料)。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以领取招标文件,时间:2016年11月16日至2016年11月22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2:00时至5:00时(北京时间,下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