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采购条件
本(批)采购项目建设单位为国网河北省电力公司(以下简称“项目单位”),资金来源见采购需求一览表,采购人为国网河北省电力公司。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批)项目进行采购。
邀请有兴趣的合格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就国网河北省电力公司2016年第二批零星工程及服务招标采购提交密封的有竞争性的投标文件。
2.采购范围
详见附表1“国网河北省电力公司2016年第二批零星工程及服务招标采购需求一览表”,最终以采购文件的内容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特别提示:根据高检会〔2015〕3号文“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投标人自行在本单位住所地或招标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申请查询本单位的行贿犯罪记录,并在投标时提供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有效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若未提供有效的查询结果或自查询函出具之日起前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其投标文件作否决投标处理。
本次采购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它组织,须具备完成和保障如期交付承担采购项目的能力。
3.1设计项目(SJPW标段、SJYX标段、SJJGDX标段)
3.1.1通用资格要求:
(1)必须具有完成招标项目所需的场地、设施设备以及试验检测能力。
(2)取得招标人要求的有效认证证书。
(3)取得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标准规定的有效许可证。
(4)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用。
(5)潜在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a)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b)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
(c)为本标段的监理人;
(d)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e)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f)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g)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h)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i)被责令停产停业的;
(j)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k)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l)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m)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不同单位,参加同一包投标的。
3.1.2专用资格业绩条件:
详见“采购需求一览表”。
3.1.3 安全质量要求
潜在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近三年内(以投标截止日计算)发生因投标人设计责任造成的重大质量事故(二级及以上质量事件);一年内发生因投标人设计责任造成的较大及以上人身死亡事故(三级及以上人身安全事件)、较大及以上电网、设备事故(三级及以上电网、设备安全事件);六个月内发生因投标人设计责任造成的一般人身死亡事故(四级人身安全事件)、一般电网、设备事故(四级电网、设备安全事件)或较大质量事故(三级质量事件);三个月内发生因投标人设计责任造成的一般质量事故(四级质量事件)。
3.1.4 项目设总(项目经理)要求
近两年内(以投标截止日计算),担任过与招标项目相同及以上电压等级类似工程设总(项目经理)或主设人经历。
3.1.5 联合体投标:□接受;■不接受。
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人必须具有相应输变电工程设计资质,设计工作由牵头方完成。
3.1.6 信誉要求
潜在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①近三年内(以投标截止日计算)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的;
②开标日前两年内存在违反国家有关法律禁止转分包规定的行为。
3.1.7 财务要求
开标日前三个会计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年度财务报告,不得出现连续三年亏损。
3.2施工项目(SGPW标段、SGYX标段)
3.2.1通用资质要求
(1)有效营业执照及有效的资质等级证书。
(2)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a)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b)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
(c)为本标段的监理人;
(d)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e)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f)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g)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h)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i)被责令停产停业的;
(j)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k)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l)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m)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不同单位,参加同一包投标的。
3.2.2专用资格业绩条件:
详见“采购需求一览表”。
3.2.3 安全质量要求:
潜在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近三年内(以投标截止日计算)发生因投标人负同等及以上责任造成的重大质量事故(二级及以上质量事件);一年内发生因投标人负同等及以上责任造成的较大及以上人身死亡事故(三级及以上人身安全事件)、较大及以上电网、设备事故(三级及以上电网、设备安全事件);六个月内发生因投标人负同等及以上责任造成的一般人身死亡事故(四级人身安全事件)、一般电网、设备事故(四级电网、设备安全事件)或较大质量事故(三级质量事件);三个月内发生因投标人负同等及以上责任造成的一般质量事故(四级质量事件)。
3.2.4 联合体投标:□接受;■不接受。
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人必须具有相应输变电工程设计资质,设计工作由牵头方完成。
3.2.5 信誉要求:
潜在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①近三年内(以投标截止日计算)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的;
②开标日前两年内存在违反国家有关法律禁止转分包规定的行为。
3.2.6 财务要求
开标日前三个会计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年度财务报告,不得出现连续三年亏损。
3.3监理项目(JLPW标段、JLYX标段)
3.3.1通用资格要求:
(1)必须具有完成招标项目所需的场地、设施设备以及试验检测能力。
(2)取得招标人要求的有效认证证书。
(3)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用。
(4)潜在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a)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b)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
(c)为本标段的监理人;
(d)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e)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f)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g)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h)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i)被责令停产停业的;
(j)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k)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l)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m)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不同单位,参加同一包投标的。
3.3.2专用资格业绩条件:
详见“采购需求一览表”。
3.3.3总监理工程师的要求:
(1)必须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或电力行业总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
(2)业绩要求:
近两年内(以投标截止日计算)具有10kV及以上电压等级的输变电工程的总监或总监代表经验。
(3)其他要求:
年龄要求:不超过65岁。
3.3.4 安全质量要求:
潜在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近三年内(以投标截止日计算)发生因投标人负同等及以上责任造成的重大质量事故(二级及以上质量事件);一年内发生因投标人负同等及以上责任造成的较大及以上人身死亡事故(三级及以上人身安全事件)、较大及以上电网、设备事故(三级及以上电网、设备安全事件);六个月内发生因投标人负同等及以上责任造成的一般人身死亡事故(四级人身安全事件)、一般电网、设备事故(四级电网、设备安全事件)或较大质量事故(三级质量事件);三个月内发生因投标人负同等及以上责任造成的一般质量事故(四级质量事件)。
3.3.5 联合体投标:□接受;■不接受。
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人必须具有相应输变电工程设计资质,设计工作由牵头方完成。
3.3.6 信誉要求:
潜在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①近三年内(以投标截止日计算)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的;
②近两年内(以投标截止日计算)存在违反国家有关法律禁止转分包规定的行为。
3.3.7 财务要求
开标日前三个会计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年度财务报告,不得出现连续三年亏损。
3.4服务项目(XMQQ标段、XMKY标段、JS标段、YXYW标段)
3.4.1通用资格要求:
(1)必须具有完成采购项目所需的场地。
(2)取得采购人要求的有效认证证书。
(3)取得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标准规定的有效许可证。
(4)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用。
(5)潜在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a)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b)为本标段的监理人;
(c)为本标段提供采购代理服务的;
(d)与本标段的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e)与本标段的采购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f)与本标段的采购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g)被责令停产停业的;
(h)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i)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j)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问题的;
(k)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不同单位,参加同一包投标的。
3.4.2专用资格业绩要求:
详见“采购需求一览表”。
3.4.3信誉要求
①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近三年内至今在招投标活动、合同履行、现场服务过程中,未受到政府有关部门、行业公开通报批评。
②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开标日前三年内存在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问题;开标日前两年内存在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禁止分包的规定;投标人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冻结、破产状态;投标人近三年财务状况不能满足本采购工程实施需要。
3.5造价咨询项目(JGZJ标段)
3.5.1通用资格要求:
(1)必须具有完成招标项目所需的场地、设施设备以及试验检测能力。
(2)取得招标人要求的有效认证证书。
(3)取得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标准规定的有效许可证。
(4)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用。
(5)潜在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a)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b)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
(c)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d)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e)被责令停产停业的;
(f)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g)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h)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i)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不同单位,参加同一包投标的。
3.5.2专用资格业绩要求:
详见“采购需求一览表”。
3.5.3信誉要求
①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近三年内至今在招投标活动、合同履行、现场服务过程中,未受到政府有关部门、行业公开通报批评。
②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开标日前三年内存在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问题;开标日前两年内存在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禁止分包的规定;投标人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冻结、破产状态;投标人近三年财务状况不能满足本采购工程实施需要。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的投标人,于2016年11月17日至2016年11月24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9:00-11:30,14:00-17: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