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呼和浩特市回民区太平街小学的委托,采用公开招标,采购操场改造工程施工项目。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报名参加。
一、项目概况
1.名称与编号
项目名称:操场改造工程施工项目
批准文件编号:回财购准字[2016]286号
采购文件编号:UPCG-161109
2.内容及分包情况(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包号 货物、服务和工程名称 数量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预算金额(元)
1 操场改造工程施工 1 详见采购文件 1612500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3.企业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体育场地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同时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书,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4.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本企业注册建筑工程专业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5.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和重大工程质量安全问题;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
符合上述条件的投标人可在2016年11月21日至2016年11月25日,每个工作日上午8:30—11:30时,下午14:30—17:30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