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中国石化扬子石油化工有限公司委托,对扬子炼油厂70万吨/年航煤加氢改造 所需炼油厂70万吨/年航煤加氢项目离心泵进行公开招标。今发布公告,请符合条件的投标人报名参加。
1.招标编号: WZ20161213-2301-1881-B1
2.项目内容:扬子炼油厂70万吨/年航煤加氢改造
项目概况:项目已通过审批,资金已落实。
3.招标物资名称、数量:
序号 物资 数量 计量单位
1 离心泵\BB5-115~165m3/h 550~650m 煤油 80~175℃/0~2MPa/6~7m 2.0 台
4.交货期和地点:2017年03月30日,中国石化扬子石化物资装备部设备仓储车间
5.投标人的基本资格要求:
5.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和履行合同的能力,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齐全的法人或三证齐全的其他组织。
5.2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近三年参加的其他采购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
5.3具有所需物资供应能力及质量控制措施,近三年提供的产品在使用过程中未发生重大质量问题。
5.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财务状况和市场行为良好。没有处于被有权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取消投标资格以及财产被接管、冻结或进入破产程序等。
5.5没有处于因违约等原因被中国石化停用交易资格的状态。
6.其他主要资格要求:
6.1 有效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三证。
6.2 人民币注册资金大于8500万元或美金注册资金大于1000万美元,固定资产大于5500万元,上年度销售额大于10000万元。以上文件必须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如财务审计报告等),加盖公章。
6.3 同类产品销售业绩: 1.投标人提供的机型(BB5)应是成熟产品,至少有10台同类型泵成功运行2年以上的业绩。(提供业绩表和有效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近10年内至少在在类似工况下(温度、扬程、流量、介质、材质)具有2台同型号泵成功运行3年及以上的业绩。(提供业绩表,明确参数、用户单位、联系方式等相关信息和有效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6.4 投标人所供设备必须满足买方招标技术文件的要求,且所供设备应能满足数据表上所有操作工况要求。
6.5 投标人需提供技术偏离表,需得到买方认可。
6.6 投标人需接受买方对离心泵主要材料、主要铸件等产品的来源及质量的可追溯性现场验证(提供法人代表签署的承诺书并加盖企业公章)。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详细要求具体见招标文件。
9.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申请,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10.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11.评标方法:综合评标法。
12.招标文件费用:招标文件费用1000元人民币,采用网上支付的方式购买,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13.招标文件售卖时间:2016年11月22日01时至2016年11月29日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