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HNZB2016-11-07012/01
受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负责组织华能长乐10MWp光伏电站项目的招标工作,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华能长乐10MWp光伏电站项目施工监理技术服务进行公开招标,由于一次招标时经评审有效投标单位不足3家,现发布重新招标公告。
1.项目概况
1.1 工程名称:华能长乐10MWp光伏电站项目
1.2 工程地址:福建省华能福州电厂灰场(福建省长乐市航城镇五竹村)
1.3 工程简介:10MWp并网光伏电站工程
1.4 项目总工期要求:本工程计划于2016年12月开工,2017年3月项目全部建成投产发电,2018年3月完成竣工验收(具体开工时间以招标方通知为准,实际开工时间如有变化依次顺延。竣工验收时间按现场实际完成时间,原则上投产后十二个月内)。
1.5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2.招标范围和服务期限
2.1 招标范围(包含但不限于):承担华能长乐灰场光伏电站项目四通一平等施工准备、基础处理、设备材料进场验收、建筑工程、安装工程、调试、性能试验、竣工验收等全过程建设监理工作;并配合达标投产、创优、项目审计、专项验收、竣工验收等工作。
2.2 服务期限:工程项目监理服务期为施工期至竣工验收的所有监理工作,即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工程全部设备并网投产、消缺、达标投产、直至竣工验收完成等。
3.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年检合格;
3.2 投标人的资质等级要求:取得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电力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监理综合甲级资质, 资质证书在招标及合同执行阶段处于有效期内;
3.3投标人近五年内(2011年1月1日至今)应最少独立完成两个以上20MW及以上光伏电站工程建设监理服务;
3.4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3.6投标人不得处于项目所在地行政区域内有关禁止投标的行政处罚期间内,不得在中国华能集团公司和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有不良记录;
3.7本次招标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或代理投标。
4.4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从2016年11月21日9:00时起至2016年11月25日17:00时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