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 XGZB-2016-052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安龙、册亨、星仁供电局车辆维修保养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贵州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安龙供电局,项目资金来源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安龙、册亨、兴仁供电局车辆维修保养等3个项目招标
2.2项目简述:常规保养(更换机油、机油格、空气滤芯器、全车检查)
2.3项目地点:安龙县、册亨县、兴仁县
2.4招标范围:
序号 标包编号 工作范围 项目名称
1 第一标包 安龙局2017年全局车辆 安龙供电局车辆维修保养
2 第二标包 册亨局2017年局全局车辆 2017年册亨供电局车辆定点维修
3 第三标包 兴仁局2017年全局车辆 兴仁供电局车辆检修项目
2.5计划工期:施工方在接到工作任务后,必须在国家有关规定的时间内完成。
2.6承包方式为:总价承包
2.7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8特别说明:
2.8.1该项目计划时间一年
2.8.2施工所需主要材料由建设方提供,如果建设方不能按时提供,安装所需的主要材料可由施工方提供,价格按建设方的招标价格结算给施工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的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并有良好信誉;具备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已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进行了年度报告公示);近三年内无任何经济合同纠纷,在开标日前三年内无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问题;
3.1.2经营许可范围应与本项目采购产品内容相符;具有本次招标产品的生产或销售许可证;
3.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近三年内无任何经济合同纠纷,且经营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1.4投标人提供检察机关开具的在有效期内行贿犯罪档案中无行贿犯罪记录的告知函(原件);
3.1.5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只能有一个参加同一标包或同一标的物(未划分标包)投标;母公司和全资子公司、母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只能有一个参加同一标包或同一标的物(未划分标包)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只能有一个参加同一标包或同一标的物(未划分标包)投标;
3.1.6有同类型的供货业绩;
3.1.7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资格审查方式
投标人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方法采用合格制。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请于2016年11月21日至2016年11月25日,每日上午09:00时至11:00时,下午14: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