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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庆油田2017-2018年井筒工程集中招标-油井固井工程服务招标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6-11-22  浏览次数:2
核心提示:项目名称长庆油田2017-2018年井筒工程集中招标-油井固井工程服务招标公告项目编号2016-2109-CPMC-1619一. 招标条件本服务项目已

 

 
项目名称 长庆油田2017-2018年井筒工程集中招标-油井固井工程服务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2016-2109-CPMC-1619
一. 招标条件
本服务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
二. 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标条件 本项目已由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批准实施,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长庆油田分公司,资金来自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用公开招标,有意向参加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以提出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油井固井工程服务项目预计工作量2281口井(以实际发生工作量为准),共分为1个标段,共需求42套固井机组。(具体情况见招标公告附件)2018年固井工作量以实际部署的工作量为准。 2.2预计工期:自合同约定之日至2018年12月31日。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3.投标人及其拟派固井机组所属固井队伍资质要求 投标人企业资质及其拟派固井机组所属固井队伍资质必须符合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相关资质管理规定: 3.1投标人拟派固井机组所属固井队伍必须具有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颁发的有效固井队伍资质(含临时资质,且临时资质施工区域限定为长庆油田区域的)。 3.2投标人必须具有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颁发的有效企业资质。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投标人必须为法人或其他组织,必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其经营范围须包含固井工程类相关服务。 4.2投标人具备有效的非煤矿矿山安全生产许可证,其许可范围须包含固井工程类相关服务。 4.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4凡参加2017-2018年度长庆油田钻井一体化施工服务招标的投标人和“一对一”服务企业,不得参加本项目招标; 4.5投标人必须符合HSE资格审查要求,主要内容包括: 4.5.1具有HSE管理组织机构及职责; 4.5.2具有HSE规章制度和HSE操作规程。 4.6投标人必须提供检察机关出具有效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且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原则上由投标人向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的人民检察-院进行查询。 4.7投标人所属固井机组2016年发生以下事故之一的,否决投标人的投标:     4.7.1发生一般A级及以上工业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事故分类与分级见招标公告附件);     4.7.2曾因违反国家或行业施工作业强制性标准,造成严重后果的。    5.投标人拟派固井机组资格要求 5.1拟投标固井队伍资质下的固井机组需具有符合本项目要求的2015-2016年钻采工程方案实施经验。 5.2投标固井机组的后勤保障基地及固井机组的人员、主体设备、设施,数量必须达到配置要求。(人员、设备设施配置要求见招标公告附件) 5.3投标人必须以自有固井机组和自有后勤保障基地参与投标,严禁以挂靠、合作、租赁等其他任何方式参与投标:    5.3.1自有固井机组是指固井主体设备(水泥车和灰罐车)归投标人(公司)或法定代表人所有,固井机组最低配置数量为:水泥车3台、灰罐车4台及其它配属设备和所需人员;    5.3.2 投标人必须提供自有固井机组主体设备的证明材料:有《“2016年度固井中标车辆”随车贴》的应提供此贴,没有的需提供《机动车登记证书》、《机动车行驶证》及车架号拓片;    5.3.3自有后勤保障基地必须是投标人自己所有,并达到装灰、化验及生产保障配置标准;    5.3.4投标人可以有多个固井机组和多个后勤保障基地,多个固井机组可以共用一个后勤保障基地。 5.4投标人拟派固井机组2016年出现以下事故之一的,否决拟派固井机组的投标:     5.4.1发生一般B级及以上工业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或发生较大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故的(事故分类与分级见招标公告附件);    5.4.2在固井过程中发生井喷及以上事故,火灾事故,有毒、有害气体中毒伤亡事故,井架倒塌事故的。 5.5有效证件要求至少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之日有效。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发售开始时间:2016年11月22日 08时30分00秒
 
联系人:李工
电话:010-88623455
手机: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传真:010-886234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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