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红塔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玉溪卷烟厂委托,就文体中心泳池水处理消毒系统改造(二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具有相应资格的单位进行投标。
一、 项目名称:文体中心泳池水处理消毒系统改造(二次)。
二、 招标编号:YXYC-2016-045(GX)。
三、 招标内容:红塔文体中心游泳池水处理消毒系统改造。拆除现用的消毒设备,新增一套盐氯消毒系统(包括:盐氯消毒设备及配套电气、管道、阀门的供货及安装)(详见招标文件《第五部分 技术部分》)。
五、 工期要求:合同签订后,60日历天内完成设备及材料供货;接到招标人进场通知后,10个有效工作日内完成现有设备拆除及新设备的安装调试并投入使用。(有效工作日指招标人能够提供给中标人的实际项目实施期限)
六、 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企业自筹,已落实。
七、 投标人资格要求(资格审查标准):
1. 投标人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和独立签订合同法人资格的供应商,并持有有效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已登记办理“三证合一”的企业仅须提供印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2. 2013年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少具有1个类似项目业绩;
3. 投标人经营活动中无违法犯罪记录,并提供由检察机关出具的企业及法定代表人的有效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
4. 拟派往本项目的人员须包括(但不限于)项目负责人、安全负责人、安全管理员,且项目负责人、安全负责人、安全管理员分别由专人担任不得兼职;
5. 财务状况良好,有良好的企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6. 投标人应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令、条例。一旦参加投标,则应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申请。本项目不允许挂靠单位投标,一经查证,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
8. 提供资料中被查证有虚假信息的供应商,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
注: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或同一标段)投标。
八、 资格审查办法:资格后审。
九、 招标文件的获取:
1. 请有意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时携带以下文件:
(1) 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已登记办理“三证合一”的企业仅须提供印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以上证照须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2)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若法定代表人报名时);
(4)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若授权委托人报名时)。
2.时间:2016年11月22日至2016年11月28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