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采油一厂纯净水供应(2017)
项目编号 2016-0167903-XJYT-0013170
一. 招标条件
本物资采购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
二. 概况与招标范围
1.种类及规模:为采油一厂厂区各单位及生产现场供应桶装纯净水
2.使用功能:饮用水
3.技术标准: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GB14881-201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包装饮用水》(GB19298-2014)要求。
4.质量要求: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GB14881-201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包装饮用水》(GB19298-2014)要求。每年向招标单位出具两次及以上的卫生防疫部门的检测报告。
5.服务:1、必须保障水的正常供应,安排专职人员送水,桶装水的配送响应时间限时1小时以内。
6.项目进展情况:详见招标文件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或自然人投标 2、投标人在克拉玛依市设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中国石油新疆油田市场准入证、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具有2016年水质检测报告以及相关水质的证明材料。企业注册资金在人民币450万元以上(含450万元)。 3、类似项目经验:有三年及以上的经营管理经验或有为企业提供桶装纯净水的服务经验。 4、财务要求:依法纳税,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记录。 5、信誉要求: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骗取中标、严重违约等不良行为,无诉讼案件。 6、质量安全:投标人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无任何质量等方面的不良记录。 7、场所要求:潜在投人依据地位于克拉玛依市。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发售开始时间:2016年11月22日 09时30分00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