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长庆石油勘探局长庆老年康复中心高氧液体医用治疗仪等配置项目(二次)
项目编号 2016-0019931-CQYT-0002294
一. 招标条件
本物资采购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
二. 概况与招标范围
1.种类及规模:高氧医用液体治疗仪、六导心电图机、全自动自控洗胃机。
2.使用功能:详见招标文件
3.技术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4.质量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5.服务:详见招标文件
6.项目进展情况:详见招标文件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4.1投标人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在国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 4.2近三年(自2013年1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有与本次采购供货的同类业绩; 4.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4投标人须具备:(1)必须是具有合法资格的生产厂商或代理商(或经销商); (2)投标人须具有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或省市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颁发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经营范围包括所投标段相关设备);(3)投标货物须取得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和产品注册登记表或器械产品生产制造认可表;(4)投标人如为代理商,必须具有所投标仪器、设备的销售资质,同时应取得制造厂家的授权原件; 4.5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无资不抵债(提供2015年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 4.6各投标单位提供检察机关出具有效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投标人在投标文件正本中必须附“告知函”原件或清晰的彩色扫描件(如附复印件,二维码必须能被识别,不能被识别的将否决其投标)。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发售开始时间:2016年11月19日 09时00分00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