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管道北区水电运行业务外包(2017年度)项目
项目编号 2016-0019939-CQYT-0002296
一. 招标条件
本服务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
二. 概况与招标范围
对管道北区日常水电运行维护,主要对变电所、水泵房等主要设备进行系统的日常维修及保养工作,使其达到完好使用状态。
(1)变电所主要设备:800KVA 4台;XGN15-12高压环网柜8台;GCS低压柜28台;450KW 发电机1台。(2)水泵房主要设备:控制柜11台;水泵2台;自喷泵1台;稳压泵1台;给水泵8组;热水泵8组;电热水器1套。(3)换热站主要设备:控制柜6台,循环泵6台,定压泵2台,软化水系统1套,热水器2套。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在国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经营期限不得低于2年,注册资金不低于200万元(含200万元)人民币,经营范围包含本次招标的服务内容。 3.3必须具有有效的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五级及以上。 3.4项目经理必须具有有效的机电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 3.5从业人员必须具有有效的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颁发的高、低压电工作业证或配电运行证。 3.6投标人近三年(2014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有同类服务项目业绩。 3.7投标人近一年财务状况无资不抵债现象,提供2015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 3.8近三年无安全责任事故。 3.9进入油田的供应商、施工商及服务商,均须在检察-院进行行贿档案查询。本项目要求各投标单位自行到检察-院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并由检察-院出具的近二个月内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简称“告知函”);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正本中必须附“告知函”原件或清晰的彩色扫描件。若“告知函”二维码不能被识别,其投标文件将会被拒绝。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发售开始时间:2016年11月19日 09时00分00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