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项目名称:龙口市住房和规划建设管理局府西四路路灯、灯杆等供货采购
二、采购项目编号:烟龙政采(普来恩)货物2016-61号
三、采购项目分包情况:
包号 货物名称 供应商资格要求 本包预算金额
1 路灯、灯杆等 1、须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商。
2、须提供所投的路灯(含灯具、灯杆)地市级(含)以上权威部门出具的质量检验检测报告。
3、供应商开标时须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
4、供应商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5、供应商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6、供应商须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7、供应商开标时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3.12万元
四、报名时间及方式
于2016年11月21日至2016年11月28日下午16:00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