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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溪县上庄镇瑞川村、上庄镇寺后村、板桥头乡校头村光伏电站项目招标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6-11-22  浏览次数:3
核心提示:项目编号:JXX-GC-GK-2016-046一、招标条件:绩溪县上庄镇瑞川村、上庄镇寺后村、板桥头乡校头村光伏电站项目已由宣城市发改委备

 项目编号:JXX-GC-GK-2016-046

一、招标条件:
绩溪县上庄镇瑞川村、上庄镇寺后村、板桥头乡校头村光伏电站项目已由宣城市发改委备案[2016]541号、[2016]434号、[2016]436号文批准,建设资金已落实,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名称:绩溪县上庄镇瑞川村、上庄镇寺后村、板桥头乡校头村光伏电站项目(本项目投标文件须为纸质文件)。
三、招标人:绩溪县上庄镇瑞川村村民委员会、上庄镇寺后村村民委员会、板桥头乡校头村村民委员会
四、招标内容
4.1、项目内容:绩溪县上庄镇瑞川村、上庄镇寺后村、板桥头乡校头村光伏电站项目, 包括共计 3 个村级光伏发电站的场地平整、电站的防护围栏、初步设计方案、设备及配套材料的采购、安装调试、检测、培训、售前售后等伴随服务(交钥匙工程),办理光伏电站并网手续,并与供电部门协调相关事宜,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4.2、项目招标控制价: 136.8 万元。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5.1、投标人资质要求:
5.1.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下列资质之一:
(1)电子与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资质施工承包企业;
(2)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4)建筑机电安装工程(或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5.1.2须具有合法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5.1.3须提供由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三年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回函(投标人、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
5.1.4投标人在被行政主管部门通报限制投标的不得参加本次投标。
5.1.5投标人近三年内因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被行政主管部门暂停的不得参加本次投标。
5.1.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2、投标人信用等级要求:无
5.3、投标人类似业绩要求:无
5.4、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拟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须具备: 机电工程专业或电力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须取得安全生产B类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负责人。
拟派驻本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人员,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劳动合同及本单位自本项目开标之日前6个月内为其办理的任意一个月养老保险证明(如为事业编制人员,不能提供养老保险证明的,说明理由,并提供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及本单位自本项目开标之日前6个月内为其办理的任意一个月医疗保险证明,退休人员出具相关证明材料),证明以投标人当地保险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为准。如投标人未提供证明,按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处理。
5.5、项目负责人类似业绩要求:无
5.6、项目负责人信用等级要求:无
5.7、财务: /
5.8、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
1、请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 2016 年 12 月 14 日 9:00 时
联系人:李工
电话:010-88623455
手机: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传真:010-886234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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