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DQ/JZ-2-B1605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贵州北盘江董箐水电站溢洪道泄槽底板及边坡支护补强工程已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发改能源〔2009〕565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贵州北盘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建设资金由贵州北盘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20%,招标人为贵州北盘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董箐水电站位于贵州省贞丰县和镇宁县交界的北盘江上,是北盘江干流茅口以下梯级规划的第三个电站。电站装机容量88(4×22)万千瓦。电站右岸属贞丰县,距贞丰县城38km,距者相镇18km(沥青公路直通现场),交通便利。左岸属镇宁县,距镇宁县城约101km,距省会贵阳市约212km。
2.2招标范围
对电站溢洪道区域缺陷进行修复,结构缝处理约400m,边坡增设排水孔约500m,浇筑贴坡混凝土约300m?,喷射混凝土护坡约4000㎡,道路修复约7000㎡等施工项目。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资格条件和业绩要求:
3.1.1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3.1.2具有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或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单位,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技术和生产能力,具有独立施工与本次招标项目相近的工程项目经验。
3.1.3财务状况:
3.1.3.1流动资金:投标人为实施本合同拟投入的流动资金应大于根据资金流估算的为实施本合同需要由投标人垫付的流动资金;
3.1.3.2经审计的近三年(2013、2014、2015)财务状况良好;。
3.1.4施工设备:投标人在本合同实施期间应能保证及时提供工程所需的施工设备,其数量和品种应能满足本工程的施工作业要求;
3.1.5主要人员:投标人拟派驻工地的项目经理须具备贰级及以上房屋建筑专业注册建造师资格,且具有工程师职称,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其他工程项目兼任。总工程师应有5年及以上类似工程的施工经历,并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项目总工程师不得同时在其他工程项目兼任;
3.1.6投标人应具有政府安全生产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拟派驻工地的项目经理、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省级及以上安全生产考试合格证或安全管理资格证;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提出投标申请。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11月21日至2016年11月25日(周六、周日及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