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华电石家庄热电有限公司东厂、西厂煤场环保综合治理工程(EPC)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为河北华电石家庄热电有限公司东厂、西厂煤场环保综合治理工程(EPC),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受招标人委托,现对河北华电石家庄热电有限公司东厂、西厂煤场环保综合治理工程(EPC)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满足资格要求的潜在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
一、招标内容:河北华电石家庄热电有限公司东厂、西厂煤场环保综合治理工程(EPC)招标,具体如下:
1、工程名称:河北华电石家庄热电有限公司东厂、西厂煤场环保综合治理工程(EPC)
2、工程总规模:3 ×25MW(东厂)、2×200MW(西厂)供热机组。
3、本期规模:3 ×25MW(东厂)、2×200MW(西厂)供热机组。
投标人应在技术、商务、财务和组织等方面具有全面履行合同的能力,具体应符合下列条件:
2、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甲级或具有工程设计电力行业(火力发电)专业甲级资质。
4、投标人项目经理应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造师(建筑行业)资格,并提供项目经理资质和业绩证明
5、投标人应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且在有效期内。如果是中外合资(合作)企业且是由外方提供技术支持的,应出具外方的设备性能和/或质量保证的书面文件(复印件)。
6、投标人应无不良供货劣迹,在近5年内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投标人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
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招标。
8、投标人近五年具备两个及以上单跨不小于100m的钢结构工程业绩,并提供相应合同文件或证明材料(母公司可提供其控股子公司业绩,但子公司不能使用母公司的业绩,否则视为无效业绩)。
9、投标人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事件,未发生重大工程质量事故,近五年内未出现过重大及以上安全生产事故。
12、设计负责人应具有一级注册结构师执业证书,并具有不少于2项单跨跨度100米及以上的大跨度钢结构工程设计业绩。
申请人应保证所提供的所有资质文件必须真实有效,保证合同执行期有关证件、文件处于有效期。一旦发现虚假文件或内容,无论多么微小,招标人可取消其投标资格,并保留获取相应补偿的权利。
2.购买标书时间:2016年11月22至11月28日17时整止。
备注:本网站为经营性收费网站,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内容,非正式会员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注册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
联 系 人:李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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