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中科技大学电缆采购项目招标公告-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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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中科技大学电缆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6-11-22  浏览次数:3
核心提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受华中科技大学(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其电缆采购项目项目所需货物和相关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受华中科技大学(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其“电缆采购项目项目”所需货物和相关服务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参与投标。

一、招标采购项目编号:WHGN20165392
二、招标采购项目名称:华中科技大学电缆采购项目
三、资金来源:国拨资金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高检会[2015]3号),请投标人在投标时提供本单位及法定代表人的住所地或招标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有效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对于部分人民检察-院采用互联网自助查询方式的,投标人提供查询告知函打印件视为原件,并附投标人采用互联网自助查询方式的声明),查询期限为告知函出具之日起前三年。若未提供有效的查询结果,其投标文件作否决投标处理。
3、投标人须为电缆制造厂家,必须具有生产投标产品所需的生产场地、生产设备、生产人员,以及产品及元器件检测能力。
4、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只能有一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5、投标制造商须具有有效的 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证书;
6、所投标的产品必须满足或优于国家相关标准,同时确保经招标人指定的检测机构检测合格;
7、投标人最近三年年均销售额大于等于3亿元(需提供证明材料)。
8、投标产品应该具有先进、成熟技术。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其制造或销售的投标货物的业绩清单,并附证明文件(合同)等材料,且合同金额在500万以上。
2013年11月18日(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时间为准)以来在全国范围内承担过单项合同价在500万元及以上(金额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为准)的类似业绩3个 (投标申请人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验收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须盖公章;提供的原件材料必须能够反映相关数据,否则视作未提供)。 所列举的业绩简介包括:用户名称、联系人员、联系方式、投运时间、数量、货物名称以及合同等证明文件;
9、本项目预算价为530万元,超过预算价的投标为废标。
10、不接受投标人采用联合体形式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五、投标人应禁止行为
1、禁止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1)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投标人之间约定中标人;
(3)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
(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
(5)投标人之间为谋取中标或者排斥特定投标人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
(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六、报名及标书获取:
报名及发售标书时间:投标人可在2016年 11 月 22 日起至2016年 11 月 29 日止(工作时间)
联系人:李工
电话:010-51957458
手机: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传真:010-886234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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