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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华上航疏浚有限责任公司2017年黄骅港航道维护疏浚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6-11-22  浏览次数:2
核心提示:1. 招标条件本项目招标人为神华上航疏浚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

 1. 招标条件

 
本项目招标人为神华上航疏浚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 CSIEZB160101181。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黄骅港航道。
2.2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1个标段。
2.3招标范围:采用大型耙吸式挖泥船对黄骅港航道进行维护疏浚施工,将疏浚弃土抛卸至M抛泥区(暂定)(抛泥区位置:X﹦64768.000、Y﹦51071.750,以此为圆心,半径1.5Km范围)。技术要求详见图纸及技术资料。
计划开工、完工日期: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其中2017年5月1日至2017年7月31日停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独立法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
(2)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或以上资质等级;
(3)投标人至少投入1艘符合以下要求的自航耙吸式挖泥船(船舶一):
①舱容量在4500~5500方(含4500方和5500方)。
②主机数量为2台,单船装机总功率6000kw或以上。
③为投标人自有,即所有权证书中船舶所有权人名称与投标人营业执照中企业名称完全一致。
  为了完成招标文件中载明的工程量,以上要求必须投入的施工船舶(船舶一)能力不足的情况下,投标人可在施工组织设计中另外安排其他施工船舶与船舶一共同进行施工,对于另外安排的施工船舶的自有/租赁、性能参数方面不做要求。
  为保证黄骅港航道遭遇大风骤淤时投标人能够及时投入足够施工力量进行清淤,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承诺在投入施工的施工船舶以外再备用1艘符合以下要求的自航耙吸式挖泥船作为备用船(船舶二):
①舱容量在9000方或以上。
②主机数量为2台,单船主机总功率大于11500kw或以上。
③为投标人自有,即所有权证书中船舶所有权人名称与投标人营业执照中企业名称完全一致。
(4)近5年(201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交工验收证书或竣工验收证书载明的完工日期为准)已完工的合同额1亿元以上的疏浚工程业绩。
(5)本项目拟派项目经理应具有港口与航道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6)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7)近 3 年( 2014 年 1 月 1 日起至今,下同)无较大安全生产事故,无重大质量事故,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8)近 3 年( 2014 年 1 月 1日起至今,下同)在神华集团各子公司承接的工程不存在拖欠民工工资问题且无履约信誉较差记录。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2完成注册的供应商,请于2016  年 11 月 22 日至 2016 年 11 月 2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人:李工
电话:010-51957458
手机: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传真:010-886234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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