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采购公告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的规定和大理白族自治州财政局的批复,受大理白族自治州公-安消防支队委托,对“大理州公-安消防支队挖掘机、轮式装载机、平板拖车采购项目(招标编号:YNFCZB2016-1006)”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具有完成本项目能力的投标人参加。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项目名称:大理州公-安消防支队挖掘机、轮式装载机、平板拖车采购项目
2.2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2.3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2.4采购预算:2800000元
2.5采购范围:挖掘机1辆;轮式装载机1辆;平板拖车1辆。
2.6供货时间:合同签订后50日历天
2.7交货地点:大理白族自治州公-安消防支队(招标人指定地点);
2.8 标段划分:1个标段。
2.9其他要求:其他未尽事宜,详见招标文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营业执照经营范围能满足本次招标项目供货需求的供货商。
3.3投标人若为代理商,需出具制造厂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产品授权委托书,并附制造厂商复印件。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报名和招标文件的获取:
2.1 请于2016年11月21日至2016年12月2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