奈曼旗国土资源局建设耕地储备库项目已由奈曼旗人民政府以奈政字[2016]155号文件批准,招标人为奈曼旗国土资源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确定开发建设单位,现将招标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奈曼旗国土资源局建设耕地储备库项目
二、项目编号:NGD2016A080256GK0153
三、项目地点:奈曼旗西湖水库
四、拟建规模:3万亩
五、总投资额:3000.00万元
六、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七、资金来源:开发投资企业垫付
八、资金性质:企业自筹
九、项目概况:耕地储备库项目建成后,全部用于建设项目占用耕地的补充。为偿还投资方建设耕地储备库项目所投入的资金,采取项目占用耕地缴纳开垦费分成的方式,其中60资金做为开发投资方的投资补偿,40资金由旗人民政府支配。
十、投标人资格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营业执照具有农村牧渔及农业咨询的经营范围,具有良好财务状况,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注: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十一、投标报名及资格审查:
投标报名表(附件中下载)、公司法人报名的须提供法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人报名的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已按期进行年度公示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年检合格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工民建中级职称证书、工民建高级职称证书、地理高级职称证书、测绘中级职称证书、林业中级职称证书、植物学中级职称证书证书。
提供上述证件原件及装订成册的复印件两份并加盖公章,若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则不需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以上资料文件不全者拒绝接受投标报名。
十二、报名时间:
2016年11月21日至2016年11月25日,每日8:30-11:30,14:30-16:30(北京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