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竞争性谈判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经政府采购主管部门批准,我中心受中国共产党云南省委员会组织部(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计划编号:3530000JH201608870),对信息管理处采购全省组织系统虚拟专网中心节点安全防护系统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现通过发布公告的方式邀请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本项目。
2.谈判概况
2.1项目编号:YC201613127;
2.2采购内容:采购清单如下:
项目预算:82.00万元
序号 产品(项目)名称 数量 计量单位
1 以太网交换机 2 台
2 防火墙 1 台
3 VPN网关 1 台
4 其他安全设备 1 批
说明:1、供应商必须对上述项目整体进行报价,不得缺项、漏项。 2、具体要求详见第五章货物需求一览表。
2.3交货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个日历日内完成设备采购、检测、安装与集成,提交试运行;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月内提交验收。
2.4交货地点::中共云南省委组织部(云南省昆明市广福路8号)。
★2.5本次采购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3.谈判供应商资格要求
3.1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3.2采购人根据本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应具备的特定条件
3.2.1供应商必须具有公-安机关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安全建设服务机构能力评估证书”,响应文件中须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3.2.2供应商须提供本地化服务,建设期间须指派不少于5人的现场项目实施人员驻守项目建设地。供应商注册地为昆明市以外的,在昆明须设有分支机构(分支机构指分公司或办事处),响应文件中须提供营业执照或授权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谈判。
3.4为本项目提供设计、编制规范、进行管理等服务的供应商:无。
4.报名及谈判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谈判者,请于2016年11月21日至2016年11月2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