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物业管理条例》、原建设部关于《前期物业管理招标投标管理暂行办法》、《内蒙-古自治区物业管理条例》、《关于修订〈兴安盟物业管理招标投标暂行办法〉及〈评分标准〉的通知》(兴建办发【2016】31号)的有关规定,翁牛特旗宏宇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就扎赉特旗明泽家园商住楼建设项目前期物业管理单位选聘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物业项目名称:扎赉特旗明泽家园商住楼前期物业管理
2.2 物业项目地点:扎赉特旗音德尔镇腾飞街北侧、达人居小区西侧、金品家园东侧
2.3 物业项目概况: 赉特旗明泽家园商住楼建设项目系翁牛特旗宏宇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投资建设的 住宅小区 ,总占地面积16754.1平方米,总建筑面积22559.37平方米,其中,住宅15107.81平方米,商业6621.56平方米,车库690平方米,物业管理用房140平方米;住宅共132套;本项目建筑容积率为1.35?,建筑密度为43.92 ,绿化率为不低于30 。
2.4 招标范围:扎赉特旗明泽家园商住楼建设项目前期物业管理及相关服务。
2.5 预计接管日期:2017年1月。
2.6 服务期限: 二 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物业管理暂定三级(含暂定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物业管理能力。
3.2兴安盟外的物业服务企业参加本物业管理项目投标的,必须按照规定在兴安盟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物业管理部门备案并符合上述资格要求。
3.3 你单位不可以组成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 年11月 21 日至2016年 11月 25 日(法定双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