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按公司技改计划安排,对福建三安钢铁有限公司下属的烧结厂余热锅炉烟囱烟气除尘改造的设计、设备及材料供货、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项目的建设所需资金来源已经落实。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三安烧结厂余热锅炉烟囱烟气除尘改造工程,建设单位为福建三安钢铁有限公司。拟建的项目位于厂区内。
2.2本项目招标的主要内容:
⑴新增一套湿式烟气除尘。详细工作内容见招标文件相关章节。
2.3工期:2017年3月开始施工,工期30日历天(所有工程内容实施完成,热负荷试车成功)。热负荷试车成功后进入试生产及考核验收期。由于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延误10天以内,每延误一天按2万元支付违约金。延误10天以上,每延误一天按5万元支付违约金,累积计算。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一般要求:投标人应为在中国境内注册的能独立签订和履行合同的企业法人。
3.2 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环保设施的设计、制造、施工等资质。
3.2.1国家有实行许可证管理制度的产品,必须提供产品的许可证;
3.2.2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及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通过ISO9001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及ISO14001 环境管理体系认证;
3.2.3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2.4投标人没有正在进行或将要发生的对投标人不利的重大诉讼或仲裁。
3.2.5应为不属于中国国家有关管理部门所界定的有腐败、欺诈行为的不合格的投标人。
3.2.6投标人近三年来在实施的合同中没有受主管部门处罚的不良记录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3业绩要求:投标人需提供同类工程成功业绩。(以上材料均需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原件备查)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5不接受中间商的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11月17日至11月24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3:00时至 5:00时(北京时间,下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