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对2016年中国联通浙江客户服务系统更新改造工程客服智能投诉处理系统软件采购项目(资格预审编号:ZJZB-2016-4812)进行公开招标,现进行公开招标资格预审工作,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均可提出资格预审申请。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项目名称:
2016年中国联通浙江客户服务系统更新改造工程客服智能投诉处理系统软件采购项目。
二、 采购内容:
2016年中国联通浙江客户服务系统更新改造工程客服智能投诉处理系统软件采购为浙江联通提供投诉处理业务支撑能力的智能调用,目前大部分用户投诉处理需要客服代表根据用户语言或文字描述,通过对不同的系统进行查询、核对,才能判断问题原因,且不具备立即解决问题的能力,通常需要派单给后台专业部门,流程繁琐、操作复杂,导致服务时间长、效率低、用户感知差、后台压力大,通过智能投诉预处理平台建设以创新的方式、创新的产品来服务客户,打造行业生态链,提高用户感知度。本期采购主要包含营业厅版智能预判投诉处理、BSS智能到账热点诊断等。
本期采购费用预算44.55万元(本项目资金自筹,并且已经落实)。
项目完成时间:自发出中标通知书之日起20日内完成扩容,调测上线工作。
三、 申请人合格条件:
1、 申请人必须为在中国境内依《公司法》注册的独立法人,且注册资金不小于500万元人民币;
2、 申请人应提供公司简介、全套注册文件(包括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正式授权代表的授权文件等);
3、 申请人必须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4、 申请人必须具备有效的ISO9001、ISO/IEC 27001管理体系认证资质(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
5、 申请人须具有CMMI5资质(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
6、 申请人必须具有高新技术企业认证(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
7、 申请人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两年有审计报告的会计报表;
8、 申请人承诺中标后在浙江设本地公司或设分支机构及研发、服务支撑团队(提供承诺函);
9、 系统业绩要求:申请人必须具备类似客服支撑类产品成熟应用和案例,必须提供自2013年至今支撑使用的案例至少3个,且至少有1个合同含税金额不少于人民币50万(以合同额为准),案例均能提供合同封面及盖章页、上线验收报告等相关证明;
10、 功能测试:申请人必须有现成的成熟产品,能满足本次招标项目技术规范中要求的功能,并且要通过功能测试,方能成为合格的投标人(提供承诺函);
11、 技术要求:中国联通浙江分公司智能投诉预处理平台目前已成为浙江联通投诉业务主要管道。本项目属于改造工程,本次招标系统要求兼容原有系统,并在原系统基础上进行业务扩展,实现上层应用无缝对接,外部系统接口复用,要求保证系统的平稳过渡、不能影响现网系统正常运行以及数据上报(提供承诺函);
12、 时间要求:本次招标中投标人所提供的系统(包括软硬件)必须能满足原系统的各项功能及本次扩容的相关需求,在不影响原有系统正常运行情况下,并保证合同签订之日起20日内完成相应系统的上线运营,如因中标人原因逾期不能完成,招标人(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且中标人(乙方)须按项目预算采购金额30%支付罚金(提供承诺函);
13、 申请人须承诺,与招标方聘请的为此项目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及任何附属机构均无关联关系,申请人不是招标人的附属机构;
14、 申请人须承诺,与招标方委托的招标代理公司无隶属关系、控股关系及其他利益关系,如有虚假,申请人接受资格预审申请被否决,并承担其他一切法律后果;
15、 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16、 申请人递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需按顺序编制目录、页码、胶装成册;
17、 本次对资格预审结果的通知方式采用点对点书面邮件通知的方式,请各位申请人在资格预审文件中留下联系人和联系邮箱,以便于及时通知。
以上涉及到的内容,申请人需以纸质文件形式递交。
四、 资格预审方法
1、审查方法
本次采用合格制。凡符合公告要求的申请人均通过资格预审。
2、审查程序
2.1审查委员会依据公告要求规定的标准,对申请文件进行审查。有一项因素不符合审查标准的,不能通过资格预审,明确标明不作为否决条件的除外。
2.2审查委员会可以要求申请人提交公告中规定的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以便核验。
2.3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除应满足公告要求规定,还不得存在下列任何一种情形:
(1)不按审查委员会要求澄清或说明的;
(2)在资格预审过程中弄虚作假、行贿或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的。
3、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申请人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
五、 获取资格预审文件:
凡有意参加的申请人,请于2016年11月22日至2016年11月28日之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