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 滨海新区垃圾焚烧发电厂炉渣清运处理项目 ,项目建设单位为 天津滨海环保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受 天津滨海环保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的委托,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滨海新区垃圾焚烧房发电厂,3×500t/d机械炉排垃圾焚烧炉+2×15MW发电机组+2×12MW汽轮机。
2.2 项目地点:天津市滨海新区汉沽
2.3 招标范围:
滨海新区垃圾焚烧发电厂炉渣清运与处理。炉渣采用出售方式。炉渣交接地点为招标人厂内炉渣池或指定地点,投标人负责炉渣的清运与处理。炉渣处理地点为招标人厂区外,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2.4 服务期限:5年
2.5 质量要求:合格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
资质: 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营业范围须包括炉渣的处理或综合开发利用或销售或运输或建筑(环保)材料销售,等其中一项 , 资格:本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且在有效期内、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副本且在有效期内,具体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 业绩要求: 近三年完成或正在建设的类似工程业绩。
3.2 联合体:不接受联合体
4、 投标报名方式
凡具备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可通过以下方式进行投标报名:
4.1 凡投标报名的投标人请于2016 年11月17日 至 2016 年11月23日(16: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