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招标人名称: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中山供电局
三、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3.1 招标范围:根据中山市环境保护局要求,对已运行的220千伏及110千伏变电站及输电线路环保履行情况进行全面普查,针对部分因历史原因未履行相关环保手续的变电站和输电线路,开展现状环境影响评估工作,并编制相应工程的环境现状监测调查报告,协助建设单位完成审查及报备工作。现状环境影响评估报告要求反映工程概况及相关背景资料,对周边的环境质量现状进行调查,确定环境保护目标,进行相关的生态环境、电磁环境、声环境调查,结合现状调查和监测的结果,对环境影响进行分析评估,形成最终的环境现状监测调查报告。
3.2 项目地点:广东省中山市;
3.3 服 务 期:自合同生效之日起30日历天。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4.1 在中国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独立承担民事法律责任的能力的法人单位;
4.2具备输变电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乙级或以上资质;
4.3无利益冲突需要回避,无违规违法行为,无投标资格被暂停或被取消的情形;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或标段、标包)投标;
4.4无违规违法行为,在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无处于限制投标资格的处罚;
4.5 本项目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11月17日至2016年11月23日,每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下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