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中牟县雁鸣湖镇中心学校的委托,就中牟县雁鸣湖镇中学食堂设备购置进行二次竞争性谈判,现将竞争性谈判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采购编号:
1.1 项目名称:中牟县雁鸣湖镇中学食堂设备购置;
1.2采购编号:中牟政采竞谈-2016-11-8
二、招标项目简要说明:
2.1、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已落实;
2.2、预算金额:18万元;
2.3、采购内容:购置食堂设备一批(具体内容及参数详见谈判文件);
2.4、质量要求:合格;
2.5、交货及安装期:7日历天。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且经营范围内包含此次招标内容;
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6、供应商必须持有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方可参与报名(开具时间需在公告发布当日或之后)。
四、竞争性谈判文件发售信息
4.1、竞争性谈判文件出售时间:2016年11月 23日~2016年11月 25日;每天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7: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