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伊敏露天矿党员活动室建设(室内装饰标段和党员阵地建设标段)己由华能伊敏煤电有限责任公司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华能伊敏煤电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伊敏露天矿2016年生产维护费、2016年党建活动费,招标人为华能伊敏煤电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伊敏露天矿党员活动室建设(室内装饰标段和党员阵地建设标段)
2.2项目内容:伊敏露天矿党员活动室室内装饰及党员阵地建设。
2.3招标范围:伊敏露天矿矿机关党员活动室(含荣誉室)、生产部党员活动室、维修部党员活动室、供电疏干部党员活动室。
2.4承包方式:施工总承包
2.5 工程工期:20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是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法人,并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2投标人资质要求,必须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3.2.1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2.2室内装饰企业施工丙一级及以上资质;
3.3投标人须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3.4投标人在专业技术、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资格和能力;
3.5业绩要求:
投标人近三年(指2014年至2016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应具备不少于三项建筑装饰装修类似业绩。
3.6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诚信良好,最近三年内无骗取中标、串标和其他严重违约行为;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方式投标;
3.8投标人未有国家、行业、中国华能集团公司及其下属公司的不良记录;
3.9投标人不能作为其他投标人的分包人同时参加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与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6年 11月22日至 2016年 11月26日,每日上午8时至12时,下午14时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