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受 国电浙江北仑第一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就本次招标项目的供货和服务提交密封的有竞争性的投标文件。
1.2合格投标人的基本要求如下:
1.2.2 投标人须是依法注册的独立的本次招标标的物企业法人,具备在其合法的营业范围内履行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
1.2.3 投标人不得直接地或间接地与招标人或其雇佣或曾经雇佣过的,为本次招标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或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包括其附属机构或电子招投标系统平台有任何关联。
1.2.4 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的物的投标。
1.2.5投标人在专业技术、加工设备、人员组织、业绩经验、财力等方面具有设计、制造、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的资格和能力。
1.2.6 投标人具有完善的ISO9000系列的质量保证和环保体系及其相应的有效的认证证书。
1.2.7 投标人必须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性能和质量的要求,必须提供标的物的性能保证值和/或带星号(“☆”)的技术参数(若有)的技术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物的型式试验报告和/或鉴定报告和/或性能验收试验报告等),达到技术先进、成熟、安全可靠、环保和成套供货的要求。
1.2.8 投标人须实质性地响应招标文件规定的合同条款和交货期。
1.2.9 标的物的主体、关键部分,未经招标人书面同意不得分包、转让,投标人的分包商(低价的小部件除外)须是经评委会确认三个同挡次、同一技术水平和质量标准分包商。
1.2.10 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和重组状态。
1.2.12财务及业绩必须满足下表的要求(若与招标文件其他部分业绩要求不一致,以本条为准)。
序号 分包名称 投标人财务、资质及业绩要求
1 #1机组汽轮机通流改造 1、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
2、投标方必须具有同容量及以上等级机组改造过两个及以上相同设备业绩,并在国内成功运行一年以上。如采用联合体投标,则至少技术支持方具有设计改造过两个及以上相同设备业绩,并在国内成功运行一年以上。投标时须提供业绩合同复印件,内容包括首页、签字盖章页、性能参数、机组容量、供货范围、业主方联系人电话、通信地址、业主方签字的投运证明文件等。签订合同的供货范围与本次投标产品须基本相同(签订合同的供货范围中必须同时包括高压转子、中压转子及低压转子更换)
3、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对上表未列明但国家对标的物设定了资质或许可证的(如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3C”认证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消防设备生产许可证、计量器具制造生产许可证、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等),投标人必须提供对应标的物的资质证或许可证,才有资格参加该标的物的投标。
1.2.13 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1.3 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1.6 出售招标文件时间:2016年11月23日 09:00整到2016年11月28日 16:00整(北京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