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2016至2017年度汕尾供电局办公场所消防设施、器材维护保养
二、项目范围:
汕尾供电局调度大楼、汕尾供电局调度大楼附楼、明珠楼(汕尾城区供电局)、城南综合办公楼、红海湾供电局办公楼、捷胜供电所、东涌供电所、红草供电所、马宫供电所、田乾供电所、东洲供电所、遮浪供电所、中区营业厅、物流仓库、1号和2号宿舍基地消防设施、器材维护保养,工期为12个月。
三、招标类型:服务招标
四、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五、投标人需具备的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资质要求:具有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3项目经理要求:拟担任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为机电或建筑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同时持有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明确省外二级建造师入粤注册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2011〕218号),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证书仅限所在行政区域内有效,不得跨省执业)。
4无违规违法行为,在工程所在地政府及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无处于限制投标资格的处罚。
5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报名投标的单位需提交以下资料:
1.投标报名申请表(原件,一份,格式见公告附件二,单独递交);
2. 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及其授权委托书(原件,格式见公告附件四,一份);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若营业执照没有注册资本、营业范围等信息需打印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的企业信息截图,附在营业执照后面)(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一份,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提供原件校核)(三证合一仅需提交营业执照);
4. 企业资质证书、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提供原件校核)
5. 符合报名条件的其他资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提供原件校核)。
八、招标公告及投标报名时间:2016年11月23日至2016年11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