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信息
㈠项目名称:新安街道新安公园片区雨污分流管网工程--电力管线迁改工程施工招标项目
㈡招标人:深圳供电局有限公司
㈢资金来源:用户出资
㈣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为:2016年11月22日
二、招标范围
本次为新安街道新安公园片区雨污分流管网工程--电力管线迁改工程施工招标项目,施工范围为对新安街道新安公园片区雨污分流管网工程红线范围内道路施工有影响或存在安全隐患的电力设施进行改迁。主要工作内容包括新建电力电缆、电缆头制作安装、隔离开关及避雷器安装、保护管铺设(含顶管)、配套井室砌筑、挖运填管沟土方、电力拆装及拆除工程等。
三、招标方式及资格审查方式
㈠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㈡投标有效期:投标截止日期后120天
㈢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四、投标人资质要求
㈠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㈡在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及深圳供电局有限公司,无时效期内被处以市场禁入的处罚。
㈢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㈣投标人不得与本招标项目的招标文件(技术条件书、采购控制价)编制、招标代理单位存在控股或管理关系。
㈤投标人不得与本项目监理中标单位隶属同一集团。
㈥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㈦具备《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类五级或以上许可。
㈧项目经理的要求:拟担任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为二级或以上(二级注册建造师须在广东省注册)注册建造师,且在投标人单位注册;并持有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㈨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投标报名
㈠报名时需验证的材料(按公告附件要求的格式提供)
1.投标人代表的授权文件一份(附件1,验原件)
2.投标人关联企业情况声明(附件2,收原件)
3.投标人授权代表身份证明材料一份(验原件)
4.投标专用章说明函(附件3,使用投标专用章时提供)
5.投标人有效营业执照(验原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验原件),投标人需提供在工商局网站打印的企业登记信息(含注册资金、经营范围、年检等相关信息),并加盖单位公章
6.投标人有效的资质证书(提供原件查验)
7.有效的项目经理资格证明材料(提供原件查验)
8.投标人资质要求中需查验的其它资料(提供原件查验)
9.报名登记表(附件4,收原件)
10.供应商报名信息采集表(附件5,供应商先行填报,报名时通过U盘拷贝递交Excel版本
2.报名时间:2016年11月23日至11月29日,每日9:00-11:30,14: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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