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玉环电厂石膏和石子煤等系统运行维护外委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招标, 现邀请有兴趣的投标人申请人提出申请。
1.工程概况及招标范围
1.1建设地点: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玉环电厂;
1.2工程内容:4台1000WM机组的石膏和石子煤等系统运行维护外委。
1.3招标范围:包括石膏装车、石子煤排放装车、渣仓排渣操作、厂内工业垃圾的运输;石膏、石子煤区域的清洁卫生;设备车辆(指渣车、装载机、叉车等机械)的运营(含燃油供应)、维护、保养、修理工作以及年审等工作(车辆由招标方提供,投标方负责维护、管理)。
1.4 服务期限: 服务期一年,计划从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具体日期以合同签订日为起始日期。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基本资格
2.1.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营业执照。
2.1.2 应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具有良好信誉,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履行合同的记录,近3年在其它类似服务项目未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
2.1.3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2.1.4投标人在近5年内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事件及工程质量问题,无借取他人或向他人出借资质或业绩的情况;
2.1.5投标人在近5年内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投标人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在近3年内无经济诉讼案件的发生;
2.1.6 未有国家、行业、中国华能集团公司及其下属公司的不良记录。
2.1.7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均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个标段投标。
2.1.8投标人应满足招标文件对投标人的要求,并且不属于中国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和有关管理部门所界定的具有腐败、欺诈等行为的不合格的投标人。
2.2投标人资质要求
2.2.1投标申请人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部门核发的有效道路运输许可证。
2.2.2 投标申请人具有本项目相关管理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
2.2.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从2016年11月22日9:00起至2016年11月27日17:00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