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北方联合电力有限责任公司包头第三热电厂2×300MW供热机组委托加工件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招标编号:HM062-SDWTJGJ-2016
3.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北方联合电力有限责任公司包头第三热电厂2×300MW供热机组委托加工件项目。
项目地点:北方联合电力有限责任公司包头第三热电厂。
工期:按甲方要求。
(2)招标范围:2×300MW供热机组委托加工件。
注:上述内容最终以招标文件为准。
4. 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资格和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并具备相应的经营范围。
(2)必须为合法纳税人。
(3)被授权人必须为投标人本企业职工。
(4)投标单位需具有机械产品及机械零件的加工、开发能力。
(5)具有近两年的类似业绩合同。
(6)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包括专业、技术资格和能力,资金、设备和其他物质设施状况,管理能力,经验、信誉和相应的从业人员。
(8)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9)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服务质量问题及其它诉讼案件。
5. 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5.1时间:2016年11月23日-2016年11月29日下午17时,逾期不再接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