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 呼公资交字[2016]-交通-公开-0020
一、 招标条件
S43呼和浩特机场高速公路前期服务类项目招标已经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备案。招标人为呼和浩特市交通运输局,工程所需资金来源国有投资100.00,自筹65.00,政府投资35.00,非国有投资0.00,工程计划投资427.00万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一)项目名称: S43呼和浩特机场高速公路前期服务类项目招标
(二)建设地点: 呼和浩特市
(三)招标内容: S43呼和浩特机场高速公路前期服务类项目包括八项内容,具体招标范围及相应工作内容如下:
(1)土地预审咨询服务:土地预审材料编制,编制土地预审相关报批材料并通过国土资源部(厅)预审;包括耕地等级评定、联系耕地补充库负责签订补充耕地协议等与本工程项目土地预审工作有关的其他一切事务。
(2)压覆矿产资源评估报告编制:压覆矿产资源调查报告编制、上报、审查、审批等工作;发包人要求办理的与本工程项目压覆矿产资源评估工作有关的其他一切事务。
(3)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编制: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编制、上报、审查、审批等工作;发包人要求办理的与本工程项目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有关的其他一切事务。
(4)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编制(含环评检测、公参调查、公参报告、听证会)、上报、审查、审批等工作;发包人要求办理的与本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有关的其他一切事务。
(5)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编制、上报、审查、审批等工作;发包人要求办理的与本工程项目水土保持工作有关的其他一切事务。
(6)洪水影响评价报告书编制:项目大中桥、小桥、涵洞、路基等洪水影响评价报告书编制、上报、审查、审批等工作;发包人要求办理的与本工程防洪评价工作有关的其他一切事务。
(7)规划选址研究:选址意见书编制、上报、审查、审批等工作;
(8)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编制、上报、审查、审批等工作。包括玉泉区、和林县、土左旗沿线的风险调查及风险评估座谈会的召开,并对可研报告中的分析篇章作出评估,出具沿线所经的三个区、县的评估报告,获得上述三个区、县及呼和浩特市主管部门批复;发包人要求办理的与本工程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有关的其他一切事务。
根据上述招标范围本项目共划分为8个标段,具体标段划分如下: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企业资质要求 人员资质要求 工期 合同估算价(万元)
呼公资交字[2016]-交通-公开-0020-08-1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日历天 18.00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及相关伴随服务招标
呼公资交字[2016]-交通-公开-0020-02-1 压覆矿产资源评估报告编制 [煤炭等固体矿产勘查乙级](含)以上 日历天 30.00
压覆矿产资源评估报告编制及相关伴随服务招标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投标单位注册金要求: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注册资金无限制
压覆矿产资源评估报告编制 注册资金无限制
3.其他要求: (1)本次招标仅对招标内容中八项内容的两项进行第二次招标。分别为压覆矿产资源评估报告编制及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2)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标段要求投标人具有工程咨询甲级资质。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否决投标处理。
(4)本次招标不允许转包、分包及以分公司的名义承办,否则将计入内蒙-古自治区公路建设不良记录。
(5)每个投标人可对本项目多个标段投标,且允许中多个标段。参加多个标段投标的投标人必须分别购买相应标段的招标文件,并对每个标段单独递交投标文件。
(6)本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二)报名时间:2016年11月23日至2016年11月29日17:00(北京时间),逾期不予受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