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采购条件
本招标项目汤谷旅游区沥青路面建设及鸡街岔路至风雨桥沥青路面建设采购工程项目已经西政复[2016149号、西政复[2016150号批准建设,采购人为西畴县西洒镇人民政府,资金来源为财政拨款,建设资金已到位,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上述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择优选定承包人。
2.项目概况
2.1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两个标段。
2.2建设地点:西畴县;
2.3采购内容:
标段名称 产品(项目)
名称 规格、技术参数、性能要求 数量 计量
单位 采购单价(元) 采购总价(元)
第一标段 汤谷旅游区内沥青路面建设项目位于瓦厂村委会汤谷村小组 线路全长2.64公里,路基宽6.5米,路面宽2×0.4+5.7米,路面两侧采用C15片石混凝土路缘,保护路面,路拱横坡为1.5%;15cm厚级配碎石基层+乳化沥青透层油+4cmAC-13沥青面层 1 条 1692000.00 1692000.00
第二标段 鸡街岔路至风雨桥沥青路面建设项目位于瓦厂村委会汤谷村小组 线路全长2.45公里,路基宽6.5米,路面宽2×0.4+5.7米,路面两侧采用C15片石混凝土路缘,保护路面,路拱横坡为1.5%;15cm厚级配碎石基层+乳化沥青透层油+4cmAC-13沥青面层 1 条 1612000.00 1612000.00
2.3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质量验收标准,一次性验收合格。
2.4项目工期:总工期90日历天/标段。
3.磋商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磋商申请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其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企业在2013年-至今承担过2个合同金额不低于100万元的类似工程业绩;
3.3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公路工程专业贰级及其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在2013年-至今承担过2个合同金额不低于100万元的类似工程项目经理经历,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必须为磋商申请人本单位人员;
3.4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况,提供企业2013~2015年的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
3.5云南省省外企业根据《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出省建筑业企业管理方式改革的通知》的文件精神,省外企业入滇开展建筑活动,不再办理备案登记手续。在项目中标后应及时在“云南省建筑市场监管信息网(www.ynjst-jgc.gov.cn)”上对项目管理人员进行网上登记并同时携相关证书到项目所在地的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进行项目管理人员登记;
3.6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且能独立完成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所规定的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
经销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7磋商申请人可对两个标段提出申请,也可以同时中取二个标段;
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
4.1请于2016年11月22日至2016年11月2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