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SZZB-16P053
利用亚洲开发银行贷款云南普洱区域综合路网发展项目景东县农村公路水泥(沥青)混凝土路面改建工程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项目批准文号:普交规划[2016]10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中央车购税、亚行贷款、地方自筹。项目建设单位为景东彝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诚邀具备相应资格条件的监理单位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1、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1.1本次招标项目建设地点:景东彝族自治县境内。
1.2合同段划分、招标范围及计划工期:
本项目划分为 1 个施工监理合同段。包括:①、景东县龙街乡南岸村公路沥青混凝土路面改建工程,路线长28.9公里,②、景东县龙街乡新平村公路水泥混凝土路面改建工程,路线全长10.92公里,③、景东县龙街乡和哨村公路水泥混凝土路面改建工程,路线全长13.3公里,④、景东县文龙镇勐涝村公路水泥混凝土路面改建工程,路线全长9.9公里,⑤、景东县文龙镇义昌村公路水泥混凝土路面改建工程,路线全长10.46公里。
施工图纸中所含路基、路面、桥梁、涵洞及沿线设施的施工监理内容。
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和交工验收与缺陷责任期阶段监理服务期: 36 个月( 12个月的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和 24 个月的缺陷责任期阶段监理服务期)。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凡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专业 乙 级(及其以上等级资质)监理资质证书,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可提出参加投标。
2.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3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提出投标申请。凡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或在最近三年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监理质量问题及被部、省、市列入黑名单的企业,无资格参加本项目投标。
3、招标文件的获取
有兴趣的投标人持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或企业资质证书中含有二维码的彩色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三证合一的单位可不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三证合一的单位可不提供)单位介绍信、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等及上述资料的彩色扫描件一套购买招标文件(注:报名资料要求装订成册,并在封面及证件扫描件上加盖公章)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本单位的在职人员,须提供近一年的社会保险证明;请于2016年11月23日至2016年11月29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