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长庆石化公司钢管、法兰、管件检测项目(二次)
项目编号 2016-0168427-CPMC-0002599
一. 招标条件
本服务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
二. 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对长庆石化公司维修及项目采购的钢管、法兰、管件进行检测,钢管检测项目:尺寸外观、无损检测、理化性能试验;法兰、管件检测项目:非破坏性化学成分分析、硬度、无损检测、粗糙度检测、外观尺寸检测。
2.2招标范围:检测服务 2.3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一年; 2.4服务地点:长庆石化公司;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且注册资金1500万元以上,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或三证合一)及银行开户许可证; 3.2 投标人必须具备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特种设备无损检验检测机构核准证》或者中国特种设备检验协会发《特种设备无损检验检测机构级别评定证书》C级及以上资格;具有有效的国家计量认证CMA或国家级实验室计量认证CNAS资质;具有便携式直读光谱仪(非破坏性化学成分分析,需提供采购合同或发票)。 3.3 业绩要求:2014年至今在石油石化行业承揽过类似服务。 3.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本项投标的所有相关公司的投标将都被拒绝。国资委直接管理或控股的企业不受以上的限制; 3.5 通过质量、环境、职业安全健康体系认证,无重大施工、质量、安全、环保事故; 3.6 2015年财务状况良好;投标人需为从业人员缴纳近三个月以上的社会保险; 3.7 投标人必须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且无行贿犯罪记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原则上由投标人向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的人民检察-院进行查询; 3.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发售开始时间:2016年11月24日 08时00分00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