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长庆石化公司航煤精制颗粒白土(二次)
项目编号 2016-0168425-CPMC-0002597
一. 招标条件
本物资采购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
二. 概况与招标范围
1.种类及规模:1.1 招标范围: 长庆石化公司航煤精制颗粒白土,80吨; 1.2 实施或交货地点: 中国石油长庆石化公司指定地点; 1.3 交货期或供货周期:招标人通知3日内 ; 1.4 技术要求:详见技术规格书 ;
2.使用功能:详见附件2技术规格书
3.技术标准:详见附件2技术规格书
4.质量要求:详见附件2技术规格书
5.服务:详见附件2技术规格书
6.项目进展情况:详见附件2技术规格书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生产企业或贸易商;生产企业经营范围包括白土的生产、销售等相关业务;贸易商的经营范围包含白土业务并有生产企业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 2.2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货物招标中同时投标; 2.3投标产品业绩要求:本次投标产品2014年1月1日至今销售业绩累计在200吨以上 2.4投标人2015年度财务状况良好,不存在资不抵债; 2.52014年至今省级及以上人民政府或相关行政主管部门、中国石油集团公司内部质量监督抽查和质量问题通报中标的物均未出现质量问题的供应商; 2.6投标人需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有效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且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 2.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发售开始时间:2016年11月24日 08时00分00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