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内蒙-古国华呼伦贝尔发电有限公司2017年石膏销售项目(招标编号:CSIEZB160101076)已经批准采购,项目业主(招标人)为内蒙-古国华呼伦贝尔发电有限公司,资金来源: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2017年石膏销售,石膏量预估2.5万吨(最终销售量据实结算)。
项目名称 石膏量 综合单价(元/吨) 总价(元)
2017年石膏销售 预估2.5万吨
投标方购买项目法人发电副产品石膏进行综合利用,并负责石膏的运输,保证石膏及时拉运并不对环境产生污染。运输时间由项目法人统一调度安排。
特别说明:
(1)石膏拉运签中标方需提供拉运保证金8万元交付招标人,合同执行完毕后结清货款后无任何拉运问题后退还中标人。
(2)招标方不为中标人提供车库,冬季车辆防冻、石膏粘车清理等措施费用由中标人自行负责。
(3)招标方对合同期内石膏产量及质量不做任何承诺,各承包人对此表示认可,并接受由此而带来的风险。
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需满足以下条件:
(1)投标人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投标人注册资本金在人民币300万元及以上;
(3)投标人营业执照中必须包括道路运输(需提供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或水泥销售或建筑材料生产销售等相关有效经营范围;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本项目采有资格后审。
(6)未在神华招标网注册并通过审核的不具备投标资格。
4获取招标文件的办法、地点和时间: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 500 元/套,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招标文件出售时间:北京时间2016年11月23日起至2016年11月30日,每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4:30(节假日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