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项目概况、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中国水利水电第六工程局有限公司三分局为安徽金寨抽水蓄能电站项目采购柴油,采购单位将根据项目实际情况与中标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
2、招标范围:0#柴油、-10#柴油,包括投标人响应招标人所需,按时用一定数量的油罐车将油料运至招标人施工现场指定的加油站,包含柴油的供应、计量(计量以招标人施工现场的地秤现场过磅计量为准)和售后服务等。具体报价范围、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本招标文件中商务、技术和服务的相应规定为准。
3、本次招标采购物资规格详见下表:
|
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
柴油 |
0号 |
3100吨 |
|
柴油 |
-10号 |
350吨 |
4、交货时间: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开始供货。
5、交货地点:安徽省金寨县张冲乡水电六局项目部(具体地址以合同为准)。
6、交货时间:2016年12月至合同工程完工(预计供货周期70个月);按月度计划及买方下达的供货计划分批交货,按实际交货数量结算。
7、报价:报价以2016年10月19日安徽省成品油价格调整公告(2016第17号,
最高零售价作为计价基准进行上浮或下降,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如安徽省物价局发布调价,我方将做相应变化(如安徽省物价局2016年10月19日通知说价格涨幅100元/吨,我方将调高单价100元/吨;如降价我方也将相应降价),具体结算单价以实际订货或发货当期基准价加或减。
8、质量要求:质量要求及技术标准满足GB19147-2013车用0#、-10#柴油国(Ⅳ)标准,同时供方承诺根据国家强制排放标准升级到国(V)标准时,能满足标准要求。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满足的条件:
1.1投标人为生产厂家的,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含港澳台地区)依法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交相关证明文件;
1.2投标人为代理商的,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含港澳台地区)依法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所代理的生产厂家须为知名品牌,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交制生产厂家出具的针对本采购项目的唯一授权书及其他相关证明文件。
1.3应具有类似工程供货业绩,在近三年内的相同规格型号的产品供货合同不少于一项(附合同扫描件);应具有供应的专业人员和组织货源的能力和经验等;
1.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无采取非法手段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违法、违纪不良记录;近三年内参加招投标活动中,投标人有不良记录的将导致资格审查不合格。
1.5投标人不能作为其他投标人的分包人同时参加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同时参加投标;
1.6财务状况:a、有近三年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表,资产负债结构合理,具备一定的盈利能力;b、企业的现金流表现正常,资金周转不存在困难。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投标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禁止投标的情形。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满足本公告规定的投标人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线报名并上传下列资料(合并文件上传):
1.1授权证明: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签发的针对本招标项目购买招标文件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
购买招标文件经办人身份证扫描件。
2、已报名并上传合格资料的,请于2016年12月1日10时前下载招标文件。
3、招标文件费用:投标人需缴纳1000元人民币,作为购买招标文件费用。(招标文件费用将在开标仪式现场收取。)
五、招标预备会
无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12月6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若地点改变将另行通知)。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