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乏燃料后处理工业示范厂已由国家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国拨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中核龙瑞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乏燃料接收与贮存设施应急水泵、池水冷却泵与漏液返回泵设备采购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进行投标并递交密封标书。
2.项目概况
2.1 项目名称:乏燃料后处理工业示范厂。
2.2 项目建设地点:甘肃省酒泉市金塔县中核甘肃核技术产业园。
2.3 项目概况:乏燃料后处理工业示范厂位于甘肃省酒泉市金塔县西坝乡西北约28.6km。产业园南距嘉峪关市(直线距离,下同)约63km,距酒泉市66km,东南距金塔县约51.7km,西距玉门市约98.9km。
2.4 交货地点:甘肃省金塔县中核甘肃核技术产业园乏燃料接收与贮存设施安装施工现场或施工单位仓库。
2.5计划工期:
(1)中标人须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15个工作日内,与项目设计单位——中国核电工程公司完成应急水泵、池水冷却泵与漏液返回泵接口设计;
(2)中标人须在2018年4月30日前,完成应急水泵、池水冷却泵与漏液返回泵的加工制造及全部厂内检验,并经监造单位或招标人验收后由中标人负责封存;
(3)招标人根据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提前30天内通知中标人发货,中标人必须在招标人要求的时间内将所有要求的货物运抵施工现场。
2.6 招标范围:(1)乏燃料接收与贮存设施应急水泵、池水冷却泵与漏液返回泵的加工制造、检查及厂内试验、包装、运输、保险(110%货物险)、装卸、现场配合安装、交接验收、及其他相关的伴随服务;(2)应急水泵:安全等级为放化安全级(RS),抗震I类,质保等级为QA2。Q=6m3/h,H=45m,N=3kW,380V,总共为4台;(3)池水冷却泵:池水冷却泵与其所在回路中的池水冷却器、池水净化系统和乏燃料水池组成冷却净化回路,并在回路中起输送料液的作用,服务于乏燃料水池。安全等级为放化安全级(RS-2),抗震为I类,质保等级为QA2。Q=480m3/h,H=71m,总共为2台;(4)漏液返回泵:检漏槽中收集的池水通过漏液返回泵送回水池或送至中低放废液处理设施。安全等级为放化安全级(RS-2),抗震为I类,质保等级为QA2。Q=11.3m3/h,H=41m,总共为1台。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及技术规格书。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和履行合同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符合国家规定,有资格和能力完成本招标货物的加工制造及其他相关服务;申请人与签订合同主体必须为同一主体,名称保持一致,否则视为弃标;具有政府部门颁发的有效的营业执照(如营业执照不是三证合一的,还应具有政府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
3.2 投标人必须是本次招标的应急水泵、池水冷却泵与漏液返回泵的制造商,投标人应具有满足应急水泵、池水冷却泵与漏液返回泵加工制造和组装的清洁厂房和配套生产设备、设施,应急水泵、池水冷却泵与漏液返回泵的主要机械部件不允许外购或外委。
3.3投标人应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应具有国家核安全局颁发的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核安全设备设计许可证》(泵,核3级及其以上)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核安全设备制造许可证》(泵,核3级及其以上)》,或者具有国防科工局颁发的相应设备的《军工核安全设备设计许可证》和《军工核安全设备制造许可证》。
3.4投标人有向核设施(不含配套设施和辅助设施)供应本次招标的池水冷却泵和漏液返回泵相类似泵产品的业绩,并能提供类似型号泵的可靠性试验数据和分析报告(可靠性试验数据和分析报告应能说明可借鉴于本次招标的池水冷却泵和漏液返回泵)。
3.5 投标人按照《核电厂质量保证安全规定》(HAF003)或《国防科技工业军用核设施质量保证规定》(科工法【2005】311号)的要求建立了完整的质保体系,投标人应能提供近3年内基于HAF003或科工法【2005】311号的质量保证大纲或质量手册。
3.6 具有有效的GB/T19001系列或者ISO9001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具有有效的GB/T24001系列或者ISO14001系列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具有有效的GB/T28001系列或者OHSAS18001系列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7 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并能提供近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专业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且上1年的净资产不小于500万元;投标人能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
3.8 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企业处于正常经营的状态,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其资产未处于被重组、接管或冻结的状态;申请人无违法、违纪、违约的不良行为和失信记录;未被认定有拖欠劳务工资、不正当竞争、欺诈和商业贿赂等不良行为;投标人近3年内无骗取中标、无严重违约、侵权及因此导致的诉讼和仲裁;投标人未被列入国家相关部门禁止业务往来的承包商、供应商名单。招标人及本次资格预审的审查委员会将通过国家工商总局《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最高人民法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等方式对投标人的相关信息进行查询。
3.9 按高检会【2015】3号文《关于招标投标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规定》有关规定进行投标人、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截止查询之日前10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的。
3.10 近1年内未发生一般安全事故,近5年内未发生较大及以上安全事故;近1年内未发生一般质量事故,近2年内未发生较大及以上质量事故,近3年内未发生重大质量问题。
3.11 投标人的投标产品中如有国外采购的产品或服务,必须获得出口许可证书和/或输出国政府主管当局颁发或批准的出口许可文件,或者不需出口许可和/或出口文件的声明。如果在投标时未能取得相关产品或服务的出口许可,投标人应提交其能够从有关政府当局取得许可文件的承诺。
3.12 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或者经销商提交投标文件,也不接受联合体提交投标文件。
3.13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注1: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所有资质文件及业绩证明材料必须是原件的彩色复印件,不能提供的,其相应的资质文件及业绩证明材料不能作为资格评审和评分的依据。
注2:投标人代理商销售的投标人类似设备的业绩可视为是投标人的有效业绩,但应提供当时的制造商授权书和代理商签订的合同作为业绩证明材料,且业绩材料中能明确表明代理商售出的货物为投标人制造的。
注3:业绩应提供合同和其配套的技术规格书或技术协议作为证明材料。
注4:招标文件中,财务状况的近3年指2013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财务状况的上一年指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其他的6月、1年、2年、3年、5年自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之日起向前计算。
4.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
所有愿意参与投标的投标人均应于从2016年 11月 23 日至2016年 11月 29日(周六、周日和节假日除外)9:00-11:00或13:30-16:30(北京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