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东莞供电局批准,项目业主单位为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东莞供电局,项目资金为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投资,招标人为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东莞供电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地点:东莞市。
2.2项目概述:为东莞供电局经济责任审计、固定资产投资审计、电力营销效益审计、技改修理项目审计等内部审计项目提供现场审计服务工作。2017年计划开展内部审计项目共约12项,其中下属单位的经济责任审计7项(具体项目以人力资源部委托为准)、配网项目竣工决算审计约2项(具体以财务部委托为准)、业扩配套项目审计1项、修理技改项目审计1项、电力营销效益审计1项。
2.3计划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具体服务期限以签订合同为准。
2.4招标范围:东莞供电局2017年内部审计项目。
2.5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2.6标包划分:
(1)本项目共划分为4个标包。第一标包、第二标包、第三标包、第四标包的比例为:40%、30%、20%、10%,各一家单位中标。
(2)同一供应商不能同时中两个标包。如同一供应商同时在两个标包中排名第一,则推荐其为最大标包的第一中标候选人,其不再列入第二标包的中标候选人推荐范围。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并在中国境内注册成立的企业法人,连续正常执业3年以上;分所投标的,必须提供总所出具的唯一授权书。
3.2具备国家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执业资格(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
3.3在三年内无重大违法经营记录,近三年内没有被财政部、证监会等相关部门因为审计质量问题予以行政处罚或禁入的记录,并在承担南方电网公司系统审计业务中没有出现重大审计质量问题和不良记录;
3.4具有组织经济责任审计、固定资产投资审计和其他专项审计、开展企业内控咨询评价的工作能力,并在规定工作时间内,有能力调配较强工作力量,按时保质完成审计工作任务;
3.5具有不低于10个注册会计师及3个注册造价工程师。拟派出审计人员(项目负责人及主审)应具有注册会计师资格并具有3年以上从业经验,并在近3年从事过国有大型企事业单位的审计工作,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组织经济责任审计、固定资产投资审计和其他专项审计、开展企业内控咨询评价的工作经验;注册会计师资格、人数、审计工作经验等以截至2015年12月31日的情况为准,其中注册会计师以省、市注册会计师协会出具的证明为准。
3.6无违规违法行为,在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广东电网公司承包商资信档案记录中没有尚在时效期内的不良记录;
3.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存在管理关系的法人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或参与本次招标工程项目造价咨询、施工建造等业务单位的投标。
3.9以分所投标的,执业年限、审计项目、注册会计师人数、从业人员、财务数据、审计工作经验以分所为准,注册资本、行业排名以总所为准。
4. 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派员(法人代表或其授权委托人)于2016年11月24日至2016年11月30日(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