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代理编号:HNZB2016-09-02013/01
项目公司编号:XPNP-BID-1-C-16-008
华能霞浦核电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受华能核电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就华能霞浦核电项目“四通一平”工程勘察与设计进行公开招标。现发布招标公告,邀请有兴趣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项目概况`
1.1.1 工程名称:华能霞浦核电项目“四通一平”工程勘察与设计
1.1.2 工程地点:宁德霞浦
1.1.3 建设性质:新建
1.1.4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1.2 招标范围
全厂总平面规划和设计、土石方开挖和回填区的勘察、土石方开挖和回填的设计、回填区地(软)基处理设计、边坡设计、厂内道路规划、全厂管沟规划、厂内施工供水规划和设计、厂内场地排水规划和设计、厂内施工供电规划和设计、施工通信规划和设计、“四通一平”工程投资估(概、预)算和工程量清单等工作,以及协助华能霞浦核电有限公司进行相应的项目管理、技术和接口管理工作。以技术规范书为准。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拥有合法经营权力,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年检合格。
2.2、投标人须同时具有住建部颁发的核工业行业甲级、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及以上设计资质及工程勘察(岩土工程)甲级及以上资质。服从业主与总体院的统一协调。
2.3、投标人须有近十年(2006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核电项目总体规划、“四通一平”或者主体工程岛或常规岛设计的相关业绩。勘察业绩要求:近十年(2006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百万千瓦级核电项目同类勘察的相关业绩。。
2.4、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为总图或岩土专业,且具有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或教授级高级工程师职称。
2.5、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须有良好的银行信用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投标人3年内无法律纠纷,未处于福建省内有关禁止投标的行政处罚期间,不得在中国华能集团公司和华能核电开发有限公司有不良记录。
2.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2.7、接受联合体投标方式。
* 不具备以上资质要求的投标人将无法通过资格审查,并将最终导致被否决投标。
3.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4.5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从2016年11月24日9:00起至2016年12月3日17:00止,




